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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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效力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主合同与质押变更登记的关系是在办理质押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主合同,但是在主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能质押登记也要一并进行变更,这样的话就得先解除这笔质押,然后再重新办理质押登记。这就是主合同和质押变更登记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