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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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时候,如果是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对订立遗嘱的过程进行见证,并且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确实,只要立遗嘱人清醒且自愿表达真实合法的意愿,遗嘱便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多位继承个人财产,或捐赠给国家、社会团体、其他非法定继承人。

在制定遗嘱时,我国《民法典》并未强制要求遗嘱继承人必须出席。但遗嘱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对其遗产或其他财产事务进行个人处置的行为,在遗嘱人去世后即刻生效,体现其单方意愿,无需他人同意。

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对所订立的遗嘱进行见证,并且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签署遗嘱时,配偶无需必须到场。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表达意愿,且遗嘱未受威胁或误导,即具法律效力,配偶是否在场不影响。但如遗嘱涉及夫妻共有财产,需配偶明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