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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能否再做变更登记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49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生效后,若双方已完成财产分割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财产通常按协议执行,不能随意变更登记。
2.若一方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情况属实,会支持变更登记。
3.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重新签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归小朱所有。离婚后,小丽反悔,认为当时签订协议时自己是被小朱胁迫,并非真实意愿,要求对该房产重新进行分割并变更登记,小朱则坚称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同意变更。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该协议。
2、本案中,小丽称签订协议时受胁迫,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若能证明存在胁迫情形,法院可能支持其重新分割财产及变更登记的诉求;若无法证明,离婚协议有效,小朱有权拒绝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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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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