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像一栋完整的住宅楼。
2.分部工程:
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
3.分项工程:
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
类别等进行划分,例如混凝土结构分项。
4.检验批:
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某建筑项目的负责人,完成工程建设后准备进行质量验收。小胡是监理方代表,在划分验收部分时与小朱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常规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大分部进行验收划分。而小胡则觉得要进一步细化,将一些附属工程单独划分出来验收。双方各执一词,影响了验收工作的推进。
案情分析: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需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划分应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施工工艺、功能等因素。
2、对于大分部划分与细化划分的争议,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若附属工程有独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适当细化划分进行验收能更精准把控质量;若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关联性强,按大分部划分也合理,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以保障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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