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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瞒着我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11人
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若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等非家庭共同生活经营,通常不算共同债务
2.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家庭生活,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像事后追认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瞒着小丽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小朱借款一部分用于个人投资,一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孩子学费。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用于个人投资的借款部分,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2、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小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孩子学费的借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属于共同债务,不过本案未提及小丽有事后追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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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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