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做手术伤到肠子能否告医院,重点在于医院有无过错。
按
民法典规定,诊疗中患者受损,若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医院担责。
2.若因医生操作失误等过错致肠子受伤,患者可收集
病历等
证据索赔。
先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也可直接
起诉。
3.若伤到肠子是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且医院术前已告知,无过错,起诉可能难获支持。
案情回顾:小许因疾病需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小许腹痛难忍,检查发现肠子受损。小许认为是医院手术失误所致,要求医院
赔偿。医院则称手术存在风险,伤到肠子属于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且术前已尽告知义务,不应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手术伤到肠子是医生操作失误、违反诊疗规范等过错行为导致,小许可收集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向医院主张赔偿。
2、若手术本身存在风险,伤到肠子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且医院术前已尽告知义务,不存在过错,那么小许起诉医院可能难以获得支持。小许可先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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