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约定作废不一定无效。
合同无效是因缺法定有效要件,从开始就没
法律效力,像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
虚假意思表示的、
违法违规及违背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损人权益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合同约定作废一般是双方按意愿对
合同效力的约定。
只要是真实意思,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约定就有效,合同会按约定作废,如
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所以,不能直接认定合同约定作废就无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
合作合同,后因业务调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作废。小朱却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作废就属于
无效合同,双方无需再遵守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但小胡认为合同约定作废并非无效,保密条款仍需遵守,二人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
民法典》规定,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合同无效。
2、合同约定作废通常是双方
当事人基于自身意愿对合同效力作出的约定。若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有效,合同按约定作废。小朱与小胡约定合同作废符合双方意愿且无违法等情况,该约定有效,但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保密条款仍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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