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
违约赔偿责任超出继续履行成本,守约方有两种选择。
从法律层面讲,既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
履行合同,也能让其承担违约
赔偿责任。
2.若选继续履行,按规定,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另一方可要求继续。
尤其标的物特殊不可替代时,继续履行能实现合同目的。
3.若选违约赔偿,违约方要按约定或法定
赔偿。
若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赔偿又能弥补损失,可选赔偿;
若继续履行更有利,即便赔偿责任大,也可要求继续,需综合多因素考量。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小胡负责供应特定型号的设备。然而,小胡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构成违约。此时继续履行合同的成本低于违约赔偿责任。小朱陷入两难,不知是要求小胡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让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角度看,小朱作为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小胡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选择继续履行,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此设备具有特定性、不可替代性,继续履行能确保小朱合同目的实现。
2、若选择违约赔偿,小胡需按约定或法定赔偿小朱损失。当违约赔偿责任大于继续履行成本,若继续履行对小朱无实际意义,且违约赔偿能弥补损失,小朱可选择违约赔偿。但如果继续履行更符合小朱利益,即便赔偿责任大,小朱也可要求继续履行,需综合考量合同性质、履行可能性等因素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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