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做
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
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
收税款,数额大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3.逃税者在税务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
行政处罚,可不追究
刑责,但五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为谋取更多利益,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小许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五。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小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小许认为自己经营不易,不想补缴,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
逃税罪。小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比达百分之十五,已符合逃税罪的
构成要件。
2、若小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如果小许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即使补缴也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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