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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买房归属谁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1.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内买房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依据《民法典》,夫妻能对婚内及婚前财产归属书面约定,该约定有法律约束力。
2.协议明确房子归一方,产权就归该方;
约定共同共有,房子属夫妻双方。
3.协议没约定时,用共同财产买的房一般属夫妻共有;
一方用个人财产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要证明房款来源。
婚内协议优先,没约定就按法律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内二人购买了一套房屋,小朱认为依据二人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因为协议中明确此次买房归出资方。但小丽却称协议未明确针对此次买房,按法律规定,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应属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此次购买的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房屋产权就归该方。本案中小朱若能证明协议针对此次买房,房屋应归其所有。
2、若协议未对此次买房归属作出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若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需证明购房款来源为个人财产,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所以若小朱不能证明协议约定效力,房屋可能按夫妻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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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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