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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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多位债权人,债务资产不足清偿时,清偿顺序由法律规定。抵押、质押债权通常享有优先权。对于普通债权且无担保的,将按比例分配。如果是企业法人且符合破产条件,将启动破产程序,依据破产法进行统一清偿,过程繁琐复杂。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两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的,对于两个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在两名债务人共同欠债的情况下,若其中一人去世,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存活债务人追偿。即使去世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存活债务人仍需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收集证据如债务合同、转账记录等,并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去世债务人的遗产。若存活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提起诉讼要求其清偿债务。

夫妻离婚时,婚前及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承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用共有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可通过协议或法院裁决。债权人需区分债务性质:个人债务仅涉及离婚后债务人本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索要。已约定债务归属的,按协议执行。

夫妻离婚时,婚前及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承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用共有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可通过协议或法院裁决。债权人需区分债务性质:个人债务仅涉及离婚后债务人本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索要。已约定债务归属的,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