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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怎样分配

时间:2025.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38人
律师解析:
1.再婚夫妻婚前财产个人财产,通常不参与分配。
按照法律,一方婚前财产就是其个人的。
若无特别约定,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若双方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就按协议处理。
3.婚前财产婚后形态变化,像房产出售再购新房,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确定是否仍属个人财产。
财产混同难区分时,需结合证据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为再婚夫妻。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二人结婚后未就婚前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后二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胡要求分割小朱的婚前房产。小朱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而小胡称婚后该房产曾出售后又购置新房,存在财产形态变化,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特别约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本案中,小朱的婚前房产本属其个人财产,若无特殊情况小胡无权分割。
2、但因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如本案中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再购新房,需明确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等情况来确定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若涉及财产混同难以区分,需结合具体证据判定。本案需进一步查明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等证据,以确定该房产是否仍为小朱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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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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