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股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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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通常,股东转让
股权无需配偶同意。
股权是股东个人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依法转让。
2.特殊情形下,若股权是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用
共同财产出资获得,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其收益属共同财产,转让可能涉及配偶利益。
3.若转让方擅自转让损害配偶权益,配偶可
主张权利。
但受让方
善意取得股权(支付合理
对价、完成变更登记等),配偶难以追回,只能向转让方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其股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小朱未告知小丽,便将自己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了小胡,且小胡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
股权变更登记。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擅自转让股权损害了她的权益,要求追回股权,与小朱和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无需配偶同意,因为股权更侧重于股东个人权利,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股权。但本案中该股权是小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其收益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可能涉及小丽利益。
2、小胡为善意取得股权,他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所以小丽难以追回股权,她只能向小朱主张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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