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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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需申请监外执行,您是有权到外地的,但需要获得执行机构的批准,同时严格遵守指定的时间安排以及汇报、报到等诸多条件。若有不符者,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具体地点。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中明确指出,监视居住应在罪犯或被告人家中进行(如果没有固定住址的情况下,则可由执行机构指定其他合适地点实施)。

罪犯在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其生效应行完毕后,若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就可以提交申请。不过,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申请时间,还是尽早准备材料并提交为好。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等。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

一般来说,被判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没有经过允许不能擅自去异地打工。这是因为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这些人还是在司法监管之下的。要是真的有必要去异地打工,那就得先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流程,等有关部门批准了才能去。

对于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了几种适用情况。如果犯罪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监护,或者是孕妇或哺乳期女性,身体无法适应监狱环境,又或者是年老体弱、残疾等生活无法自理且无社会危害的人,那么可以考虑监外执行。此外,被判无期徒刑的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有社会威胁或自伤自残倾向的人通常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法院判决后,罪犯有以下情况可申请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3.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被判无期徒刑的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也可考虑。但监外执行要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