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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时间:2025.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1.债务借条时间算。
若夫妻一方出具借条,通常借条上的时间为债务发生时间。
2.实际交付资金日定时间。
借款以实际交付资金为生效要件,若资金交付与借条时间不同,以交付日算发生时间。
3.交易行为时间定债务。
像买卖等交易产生的债务,交易行为完成时间就是债务发生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与小丽婚姻存续期间向小胡借款用于投资,小胡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务。但小丽称自己并不知晓该笔借款,且认为借款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由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对于债务发生时间的界定产生争议,小朱称借款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则怀疑借款时间可能在双方分居之后。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考量债务发生时间以及用途。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在本案中,若能证明借款时间确实在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投资或共同生活,那么小丽也需承担还款责任;若借款时间在分居之后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则可能属于小朱的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所以确定债务发生时间是解决本案争议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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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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