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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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出轨被证实,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但不会剥夺有过错方的权益。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始终以子女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出轨并不是决定抚养权的唯一标准。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做出判决。如果一方出轨的行为被证实,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剥夺过错方的权益。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始终将子女的利益放在首位,出轨并不是决定抚养权的唯一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果配偶有婚外情,并且证据确凿,构成“重婚或同居”的情况。在法院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果后,就可以批准离婚。但是判决需要综合考虑证据、婚外情对婚姻的破坏程度等因素。如果婚外情是主要原因,且没有其他阻碍,法院可能会支持离婚。

可以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而进入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轨属于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则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证据,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分配。

关于妻子婚内出轨,子女目睹情况能否作为证据,进行探讨。证据包括出轨方与第三者书信、短信、电子邮件、亲密录像等;出轨方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报案时出轨方的不轨行径笔录;长时间婚外情,子女存在或成最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