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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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是否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在处理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时,可能无需移交给检察机关。例如,当涉及到不构成严重刑事罪行的社会秩序案件或其他轻微性质的案件时,如果案件的具体情况仍未明朗化,或者证据尚显不足以支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此时公安机关往往会选择暂时搁置,而非立即转移至检察院进行后续处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手续后,应于两个月以内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继续审理。2、关于由公安机关承担侦查职责的各类刑事案件,在对罪嫌实施逮捕行动之前,刑事拘留时间最迟不可超过37日;而当公安机关采取逮捕措施之后,搬动、扣留犯罪嫌疑的侦讯期间则不得超出两个月,但遇特殊情况,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迟批准,以延长侦查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公安机关在侦查抢劫案完毕后,须起草起诉意见书,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提交给同级检察院审查。同时,需通知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嫌疑人认罪的,应在起诉意见书中记录并体现。这一过程保障了嫌疑人的权益,并为检察院提供全面审查条件,确保决策公正。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案件的相关调查材料将会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时间通常控制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之后的一个自然月之内。然而,若存在较为特殊的突发情况,那么该审查期可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这一期限的具体规定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七十二条。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案件的相关调查材料将会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时间通常控制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之后的一个自然月之内。然而,若存在较为特殊的突发情况,那么该审查期可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这一期限的具体规定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