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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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一般情况下几个月的时间就会进入法院,但是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对于这样的一种具体的规定并没有一些阐述,一般情况下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就做出了限制是两个月的时间,所以完成之后就会移交给检察机关来进行审查起诉。

批捕进入检察院一个月会被量刑,但是批捕之后还有一个起诉的过程,并不一定就会判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一般只是由于若不将该犯罪嫌疑人逮捕,那么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侵害,但是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司法已经已经掌握了可以判刑的证据。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