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中,对于被拘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拘留期限的计算是从犯罪嫌疑人实际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拘留期结束为止,整个过程涵盖了所有的法定节假日在内。在这个期间,负责案件侦办工作的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确定其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是否有必要依法对其实施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从这天开始往前推算14天,就形成了刑事拘留14日期限。比如,某人是7月1日上午10点被拘留的,那么7月14日上午10点就是期限结束的日子。要注意的是,如果这14天里正好赶上法定节假日,那么拘留期限是不会减少的,还是按照原定的日期来算。

刑事拘留的起算日期如何计算针对刑事拘留时限的计算,需要明确指出,其起算时间应自拘留令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被安全押送至公安机关,实际上已经对其实施了拘留,因此这段时间亦应当计入拘留期之内。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长以日作为基本计算单位,而并非按小时或分钟来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的起始日期并不算作拘留期间,而是自该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方式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公安机关认为应将被拘留人员逮捕,则必须在拘留期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然而,如果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拘留期限,最多可达四个工作日之久。其次,对于那些流窜犯罪、多起犯罪或非法组织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取保候审是否计入拘留期限取保候审并非拘留行为,这是由于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性质与刑事拘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而取保候审的实施则需满足诸多条件,如选择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书的具体内容以及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