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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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行为涉嫌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或者存在应予逮捕之情况,公安部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逮捕决定。然而,鉴于通常情况下不必特意开具“逮捕通知书”以正式告知变更取保候审为逮捕,而是直接依法进行逮捕行动,并于事后向其亲属通报相关信息。在实施逮捕之后,公安部门须在24小时之内,将逮捕的具体缘由及羁押场所通知到被捕者的家属。

在办理取保候审后,是否会接到逮捕通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收到公安机关关于批准逮捕的通知。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不能视为整个案件已经结束或罪犯将无法承受法律制裁。对于存在充分证据证实其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仍不足以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则应依法进行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应当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但在不可抗力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罪且有碍调查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待不利情况解除后再进行通知。对于逮捕措施,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外,也需要在24小时内通告被逮捕者的直系家属。

刑事拘留37日后,检察院批捕的,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特殊干扰办案情况除外。现实中,家属通常能很快得知批捕决定,不过具体的通知时间可能会因案件复杂程度和通讯技术条件等因素而有所推迟。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嫌疑人也不一定不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追究。具体来说,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有违规行为,或者案件有新的关键证据,可能会对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严重刑罚,且认为其具有重大社会安全风险,那么很可能需要采取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