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8000元,属
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2.
团伙犯罪要区分主
从犯。
主犯按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
犯罪受罚,从犯则从轻、减轻或免罚。
3.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嫌疑人在团伙地位作用、
自首、
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
自首可从轻或减轻,积极退赔获谅解,也利于量刑。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组成团伙,以威胁手段对小丽实施敲诈勒索,共获取8000元。事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在团伙中,小朱起主要组织作用,是主犯;小李和小胡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小胡在被抓后主动交代
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小朱、小李和小胡积极退赃,并取得了小丽的谅解。
案情分析:1、小朱、小李和小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80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
勒索罪。依据法律,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小朱作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小李和小胡作为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小胡有坦白情节,可酌情
从轻处罚。三人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
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情节,以确定最终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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