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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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信用卡诈骗罪,机器无法被欺骗时应如何应对然而,这在法律上并不可行。因为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计算机网络或者AI领域内实施诈骗罪的相关条款,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重新审视在这个所谓的“人工智能”时代下,是否有必要强调“机器无法被欺骗”这样的理念,以及这种理念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将传统的诈骗类犯罪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到那些具备财产处分功能的智能设备之上。

当被怀疑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而被拘留时,嫌疑人应该保持冷静,诚实地向执法部门陈述案情。 嫌疑人应尽快通知家属,并委托专业律师参与。律师可以迅速介入,掌握案件详情,为嫌疑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与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网络贷款机构若通过欺诈手段非法集资超亿元,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应受重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可加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官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嫌疑人态度、悔罪表现及是否退赔等因素。主动退赔非法所得可减轻受害者损失,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去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