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前几个月借出去的存款,若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形成的债权在
离婚时需分割,即便钱已借出,债权仍归双方共有。
2.双方能协商的,按协商结果处理债权;
协商不成,法院通常认定为
共同财产并均等分割。
3.若一方私自出借未告知对方,且对方能证明不知情、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分割时可争取更有利结果。
4.建议收集
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明确债权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两人离婚前几个月,小朱瞒着小丽将一笔夫妻共同存款
借给了小胡,还未到还款期两人就开始
闹离婚。小丽得知此事后,要求分割这笔借款对应的债权。小朱认为钱已借出去,无法分割。双方就该债权分割问题无法
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该借款是用
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形成的债权,即便款项已借出去,此债权仍归夫妻双方共有。在离婚时,需对该债权进行分割。
2、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认定此债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均等分割。但因小朱私自出借未告知小丽,若小丽能证明自己不知晓且该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分割时她可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同时,小丽应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借款相关凭证,以明确债权情况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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