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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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投案自首的行为人,可以比照法定量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定量刑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看情况:其一、如果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即使自首,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判处死刑。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自首的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可以判处死刑。

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中主动自首者实行从轻或减轻惩罚,情节轻微可免除刑责。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根据具体情节酌情处理。已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人员,如揭露未掌握罪行,也可视为自首,依法给予宽大处理。

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中主动自首者实行从轻或减轻惩罚,情节轻微可免除刑责。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根据具体情节酌情处理。已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人员,如揭露未掌握罪行,也可视为自首,依法给予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