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看守所释放被
羁押人,一般会发
释放证明书,还会用电话等方式通知
家属来接人。
2.若有特殊情况,像联系不到家属、案件需保密等,可能不通知家属。
被释放人也可自行联系家属。
3.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
变更强制措施离开看守所的,通常由办案机关通知家属。
多数情况家属会收到通知,但特殊情况有变数。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违法被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依据规定应通知家属释放事宜。然而在小朱被释放时,其家属却未接到通知。小朱称看守所未履行通知义务,而看守所表示是因为无法联系到家属且小朱自己有条件联系家属,所以未通知,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通常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家属前来接人并发放释放证明书。本案中看守所一般负有通知家属的义务。
2、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不通知家属,如无法联系到家属、案件有保密要求等,被释放人自己有条件联系家属的也可自行告知。在本案里,看守所称无法联系到家属且小朱有条件联系,若该情况属实,看守所不通知家属有一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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