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拘留所是不是看守所

拘留所是不是看守所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067人
律师解析:
1.性质与依据:
拘留所是行政羁押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设置;
看守所是刑事羁押场所,依据《刑事诉讼法》等设置。
2.羁押对象:
拘留所主要关押受行政拘留处罚者,人身自由限制相对宽松,可会见家属
看守所关押被刑拘逮捕的嫌疑人、被告人,未决犯一般不得与外界会见通信。
3.法律监督:
拘留所由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看守所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

案情回顾:

小朱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被送往拘留所。而小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被关押在看守所。小朱的家属可以到拘留所会见小朱,小胡的家属却被告知不能会见小胡。小朱和小胡的家属对这种区别对待存在疑问,认为都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为何会见规定不同。

案情分析:

1、拘留所和看守所依据不同法律设置,拘留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看守所依据《刑事诉讼法》等。性质上,拘留所是行政羁押场所,看守所是刑事羁押场所。
2、羁押对象方面,拘留所主要羁押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主要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以小朱在拘留所,小胡在看守所。
3、在管理方面,拘留所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制但相对宽松可会见家属,看守所未决犯羁押期间一般不得与外界会见通信,因此小朱家属能会见,小胡家属不能会见。
4、监督方面,拘留所由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看守所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