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没签但实际履行大多有效。
若能从双方
民事行为中推断有订立合同意愿,法院会认定是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2.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
如买卖中,卖方交货买方付款,没签书面合同也认定
合同成立。
3.若规定或约定用
书面形式,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但对方拒绝接受,
合同不成立。
所以未
签合同实际履行一般有效,有法定特殊情况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达成买卖家具的意向,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小朱按约定向小李交付了家具,小李接收了家具并支付了部分价款。之后小李却以未签合同为由,要求小朱退还已支付价款并取回家具,小朱则认为合同已成立,不同意
退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民事行为能推定有订立合同意愿的,可认定是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本案中,小朱交付家具,小李接受并支付部分价款,可推定双方有订立
买卖合同的意愿。
2、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小朱交付家具属履行主要义务,小李接受,所以合同成立。但如果存在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拒绝接受的情况,合同不成立,本案中不存在这种法定特殊情形,故小李要求退款缺乏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