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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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阶段签署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后,检察院应在10日内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若案件复杂或重大,可延长15天。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刑超过一年,可适当延长至15日。若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符合速裁程序要求,检察院应尽快完成审判。

签认罪认罚书跟起诉至法院的时间长短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论嫌疑人有没有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都是一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能延长15天。而且,签认罪认罚书建立在嫌疑人自愿的基础上,检察院不能强迫嫌疑人认罪认罚。

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因为嫌疑人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可是法律上没有规定主动认罪可以减轻处罚的幅度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一般都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可只有嫌疑人的认罪口供并不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