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通常会在接到申请的次日起第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要是符合立案规定,法院就会立案,并通知申请人;要是不符合,法院会解释说明,然后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不过,在司法实务中,审理流程和时限会因法院的工作效率、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终审判决后六个月内,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中止期限相应扣除。特殊情形需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法院将采用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等方式执行,还可能涉及查封、扣押、拍卖及变卖财产等措施。

一般来说,一审结束后若双方均未上诉,15日内上诉期结束,随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约需半个月至一个月。若一方上诉,需等待至少三个月的上诉程序后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间为两年,期间中止、中断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期间计算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以每次履行期限最后一日为起点,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自终审裁判宣告之日起满两年,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在此期间,若出现中止或中断情况,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规则处理。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申请书、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材料。法院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可在十日内申请复议。执行员在接到执行申请后应发执行通知,逾期则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执行员需公开身份,结束后需书面记录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