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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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服完刑期后的出狱者拒绝偿还欠款,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其生效判决或裁定依法予以执行。由法院出面,通过实施各种强制性的执行措施,来保证债务的偿还,这些措施可能会涉及到对财产的扣押、变卖等环节,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如果某位公民再度触犯了刑事法规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手段介入侦查程序,那么他/她原有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这一行为受到影响,仍然应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在这个过程中,被拘留者享有获得律师协助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有资格接受公正、公开的司法审判,并且享有充分的辩护权。若对拘留措施持有异议,他们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或者进行申诉。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原单位应当关注哪些事项在罪犯完成服刑期并获得释放之后,他们得以重获人身自由,可以自主选择如何过上正常的生活以及开展相应的工作,且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在刑满释放之后,相关人员将立即恢复自由身,无需再接受司法机关的专门监管。所提倡的需要前往当地报告,仅是为了更好地协助对刑满人员进行后续的教育改造,若在释放后未能及时报告,也不会因此承受额外的处罚。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倘若罪犯已经服完刑期并得以赦免,若再次以犯罪行为触及法律,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如其行为构成累犯,则应从严惩处;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形则不适用这一原则。另外,曾经被判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刑罚的囚犯,若在释放后五年以内又再度犯下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惩治的罪行者,便可视为另一种性质的累犯,即一般累犯。

刑事拘留是警方或检察院在调查刑事犯罪、收集证据阶段对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措施,并非刑期结束后释放。被刑拘者只是涉嫌犯罪,是否有罪还需等待法庭审理和判决。只有经过法庭审判并执行完刑期,才能被称为刑满释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