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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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坐牢是刑事责任,赔钱是民事责任。两者是不同的诉讼程序。但是,如果有能力偿还而不予偿还且隐匿隐瞒财产情况的,两次拘留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不需要坐牢,因为赔偿属于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两者不能相互代替。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无力支付且涉及刑事责任时,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人故意拒绝赔偿,可通过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故意逃避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服刑期间有经济能力,仍需承担民事赔偿。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无力支付且涉及刑事责任时,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人故意拒绝赔偿,可通过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故意逃避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服刑期间有经济能力,仍需承担民事赔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