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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主要适用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5.07.2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48人
律师解析:
1.反担保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实现追偿权让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2.债务人委托保证人担保,因保证人风险高,为保障自身权益,会要求债务人反担保,如企业贷款,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后,会让企业用资产反担保。
3.债务人和债权人订合同,债权人要求担保,债务人引入第三方,第三方会要求债务人反担保。
4.债务人提供物保不足,保证人提供保证时,也会要求债务人反担保。

案情回顾:

小朱向银行申请贷款,找到担保公司小李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小李考虑到自身承担的风险较高,要求小朱用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反担保。小朱认为自己按时还款没问题,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终小朱为顺利获得贷款,还是按照小李要求提供了房产反担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确保追偿权实现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案中担保公司小李为小朱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其面临一定风险,要求小朱提供房产反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虽认为自己能按时还款无需反担保,但从保障小李合法权益角度看,反担保有其必要性。小李的要求是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小朱最终提供反担保是合理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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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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