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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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之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不一定就不起诉,具体取决于个案的复杂特征,比如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社会影响、是否认罪悔过等。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比如初犯、负面影响小、积极弥补并获得谅解等,经过权衡,检察机关可能就不起诉。

检察院发送认罪认罚书通知后的审判结果如何判定检察院要求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一定意味着必然要接受刑罚惩处,然而在签订该份协议后,法院应按照快速审判方式予以审理。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自愿且诚实地陈述自身的犯罪行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时愿意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条件下,其案件可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从轻处罚。

取保候审期间被通知前往检察院签字是否合法在完成取保候审程序后,当事人再度被通知前往相关部门签署文件,此举乃属正常情况。所谓取保候审,即为公安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自行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不干扰案件调查,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

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并签署认罪认罚书的情况下,一般被视作存在真诚悔过之意,因此法院可斟酌情由参照检察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相应的惩处,其中以缓刑为主。

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告人认罪并且接受处罚后提起上诉有可能导致其刑期增加。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了“上诉不得增加刑期”的重要原则,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认罪并接受处罚的案件,一审法院基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而给予从轻量刑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检察机关通常会将此视为被告人不再认罪或者不愿意接受处罚的表现,从而可能会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