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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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造成他人死亡,多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是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醉酒驾车等情况,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所以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对酒后驾车致他人死亡事故不赔偿,这是依法行事。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商业险通常不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不过,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酒后驾车撞死他人不应简单被视为危险驾驶罪,而应深入理解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 因为驾驶员喝酒后会影响判断力,增加事故风险。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这不仅是对个人生命的不尊重,也对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所以,法律对这类行为严惩,以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它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在中国,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驾驶员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驾驶员在事故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刑期将会进一步增加。此外,如果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刑期将提高至七年以上。 公安机关通常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确保调查顺利进行,防止其逃避法律责任或继续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侵权责任人,即酒后驾车的肇事者进行追偿。因为酒后驾车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也违反了投保协议条款,所以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通常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