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向
债务人申报债权可使
诉讼时效中断。
按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2.申报债权是
债权人积极
主张权利的表现,符合法定情形。
债权人申报时,意味着未放弃权利。
3.法律认可这种积极行为能打破时效持续计算状态。
中断后时效重新起算,既保障债权人主张权利,也促使债务人及时履约。
案情回顾:小何曾借款给小李,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小李一直未还款。在
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小何向小李申报债权,要求其偿还借款。小李却认为即使小何申报债权,诉讼时效也不应重新计算,自己可以不用立刻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小何向小李申报债权,这属于债权人积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符合“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一法定情形。所以当小何申报债权时,诉讼时效的持续计算状态
被打破,诉讼时效期间应重新起算。小李认为不用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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