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按照相关解释,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10万元以上,认定为“
数额巨大”,盗窃6.4万元属此范畴。
2.根据法律,盗窃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3-10年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3.具体
量刑要综合多因素,有
自首等从轻情节,可能低于3年;
有
累犯等从重情节,可能接近10年。
案情回顾:小朱因生活拮据,多次在商场、超市等地实施盗窃。经统计,他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六万四千元。在警方侦查过程中,小朱主动交代了部分未被发现的盗窃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他积极退还了部
分赃款。但小朱曾因盗窃被判处过
刑罚,此次属于累犯。对于小朱的量刑,检方与辩护律师产生争议,检方认为应
从重处罚,而律师认为有从轻情节应轻判。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小朱盗窃六万四千元属于“数额巨大”范畴,依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小朱具有坦白情节且积极退赃,这属于法定从轻情节;但他是累犯,又属于从重情节。具体量刑需综合考量这些因素,若从轻情节作用大,可能在三年以下量刑;若从重情节影响大,则可能接近十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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