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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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发生在以下情况:首先,公民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比如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其次,非法将被监护人带离,造成亲情或亲属关系严重受损的,也可以获得赔偿。最后,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权益受到侵犯,其近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经营者蓄意恶意侵害消费者或受害者的严重人身权益,如侮辱诽谤、非法搜查或侵犯人身自由,致受侵害者严重精神伤害的,受害者可依法寻求司法精神损害赔偿。

当公民人身权益遭受重大侵害、行为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侵犯隐私和人格权,或公民离世后近亲因失去亲人而精神痛苦时,均可依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情形均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当公民人身权益遭受重大侵害、行为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侵犯隐私和人格权,或公民离世后近亲因失去亲人而精神痛苦时,均可依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情形均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