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
监事无职业限制,按规定,其职责是监督
董事和
高管履职,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
2.
符合条件者均可担任。
股东能监督运营;
法律、财务专业人士可审查合规与财务;
普通员工能作为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3.公司董事、高管不能兼任监事,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等特定人员也不得担任。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他希望能出任公司监事来监督公司运营。但公司部分董事认为小许并非专业法律或财务人员,不适合担任监事。而小许则觉得只要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就可以担任。同时,小胡是公司的普通员工,也被推选为职工代表监事,然而也有部分管理人员质疑其担任监事的资格。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监事并不限定特定职业,只要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各类人员都可能担任监事。小许作为股东出任监事来监督公司运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董事不能以其非专业人士为由拒绝其担任。
2、小胡作为普通员工被推选为职工代表监事,代表职工利益参与公司监督,也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应质疑其担任资格。并且,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监事,而本案中小许和小胡并不存在这些禁止担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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