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主管仅言语威胁,未造成严重后果,员工可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
证据,向公司人力部门或工会反映,要求公司对主管批评教育或
警告。
2.若威胁致使员工
精神损害或影响人身安全,如患上精神疾病,员工可依《
民法典》要求主管担责并赔偿
精神损失。
3.若威胁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员工可
报警,主管会面临
拘留、罚款
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是公司员工,其主管小朱因工作安排问题对小许不满,多次言语威胁小许,称会让其在公司待不下去。小许起初未在意,但小朱威胁愈发频繁。小许留存了聊天记录和录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要求对小朱进行处理,然而公司未重视。后来小许因长期被威胁患上轻度精神疾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小朱仅言语威胁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小许留存证据向公司反映的做法符合应对措施要求,公司应按规定对小朱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
2、小许因小朱威胁患上精神疾病,小许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小朱承担
侵权责任,向其索赔精神损失。
3、小朱的威胁行为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小许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对小朱进行相应处罚,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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