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能确定具体
侵权人的,由侵权人
赔偿。
像住户花盆掉落砸伤人,此住户就得担责。
2.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自证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
如不知哪户玻璃掉落砸人,不能自证的住户需补偿。
3.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维护义务的,要担责。
因第三人过错致物品掉落伤人,第三人担责,管理人等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突然掉落的花盆砸伤。经调查,难以确定花盆具体是从哪一户掉落的。该栋楼可能掉落花盆的住户众多,其中小胡、小丽等住户坚称自己没有花盆,不可能是侵权人;而小静、小何、小许等住户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同时,物业表示平时有对建筑进行管理维护,但小朱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
案情分析:1、由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小胡、小丽等住户外,小静、小何、小许等不能自证清白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小朱补偿。
2、关于物业,如果物业不能证明自己对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尽到管理、维护等义务,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若物业有过错,而小朱认为其管理不到位,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第三人过错导致花盆掉落,第三人担责,物业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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