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诉里被回避人无申请回避复议的权利。
有权申请的是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2.这些主体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3.立法这么规定,是为保障当事人等在
刑事诉讼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维护他们的程序性权利。
案情回顾:在某
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小朱作为当事人申请
审判人员小胡回避,理由是小胡与对方当事人小丽存在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法庭经过审查,驳回了小朱的回避申请。小胡认为法庭驳回申请的决定不合理,但提出回避复议申请时,却被告知其无权申请。小朱则对驳回决定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回避复议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小朱作为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有权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2、被回避人并非申请回避复议权利的适格主体,法律未赋予其申请回避复议的权利。小胡作为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无权申请回避复议。立法这样规定是为保障当事人等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维护他们在
诉讼中的程序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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