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取保候审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
辩护人可申请
解除取保候审。
流程如下:
1.写申请书,说明解除理由,交给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如公检法。
2.决定机关收到申请后三天内做决定。
同意解除的,制作决定书送达执行机关。
3.执行机关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
保证金。
一般审查期为三天,不应
追责或
期限届满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在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时,小朱的辩护人小胡认为已无继续取保候审的必要,撰写了解除
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解除的事实和理由后,提交给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超过三日未作出决定,小朱和小胡对此产生争议,认为公安机关未按规定时间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辩护人有权提出解除
取保候审申请。小胡作为小朱的辩护人,其提出申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决定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本案中公安机关超过三日未作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若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决定机关应及时解除,且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即应解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