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立案精选解答 >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5.07.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392人
律师解析: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人员因私利私情,让无罪者被追诉、包庇有罪者或在刑事审判枉法裁判
以下情形应立案
1.对不该追刑责的人,用违法手段以追刑责为目的进行立侦诉审。
2.对该追刑责的人,用违法手段包庇使其免立侦诉审。
3.立案后用违法手段,该强措而不措,或放任不管、违法变更强措,使嫌犯脱离侦控。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小胡因涉嫌盗窃被带到他面前。实际上小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据,属于没有犯罪事实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但小朱为了谋取私利,伪造了一些证据,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对小胡进行立案、侦查。小胡家属发现异常后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他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犯罪事实的小胡,采取伪造证据等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满足徇私枉法罪应予立案情形中的第一条。
2、小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原则,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其行为已经涉嫌徇私枉法罪,应依法予以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 更多>>
  • 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判人员对不符合......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