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拘留转看守所一般会通知
家属。
依据法律,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通常要在24小时内通知。
但有碍侦查时可不通知,像
同案犯可能逃跑、毁证等。
有碍情形消失,应马上通知。
2.若
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要调查其身份。
除无法通知或涉国安、恐怖
犯罪通知有碍侦查外,24小时内要制通知书告知家属,写明拘留原因和
羁押处。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随后被转到看守所。小朱家属在很长时间内未收到通知,便向公安机关询问。公安机关称存在同案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
证据等有碍侦查的情形,所以未及时通知。后来,小朱家属认为即便有此情形,在情况消失后也应立即通知,双方就通知家属的时间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拘留后一般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
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如本案中同案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等情况,公安机关此时可不通知家属。
2、当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未及时通知,便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家属的质疑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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