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
拘留期间他人手机已归还,而自己的未还时,先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了解未归还的缘由,有可能手机被当作案件侦查的
证据。
按规定,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可扣押,但合法财产且与案件无关的应及时返还。
2.若询问后,公安机关没给出合理理由仍不归还,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申诉、投诉,也能通过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维权,要求返还财产并确认其行为
违法。
案情回顾:小朱因
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拘留期间,一同
被拘留的其他人手机都已归还,只有小朱的手机未还。小朱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询问未归还原因,公安机关未给出合理说明。小朱认为自己的手机是合法财产且与案件无关,理应归还,而公安机关却拒不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于与案件有关需作为证据的物品,公安机关可进行扣押,但对于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若小朱的手机是合法财产且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应及时返还。
2、若公安机关未说明合理理由仍不归还小朱手机,小朱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或投诉,也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返还财产并确认公安机关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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