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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撤回需要哪些证件

时间:2025.07.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若没有回执单,持相关证件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问题决定离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给予《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离婚冷静期内,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不离婚了。然而,小朱不小心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弄丢了。他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想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没有回执单能否撤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般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本案中虽小朱丢失回执单,但仍可持相关证件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2、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存档。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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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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