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有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有什么

时间:2025.07.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72人
律师解析: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更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此罪主观上是故意,分直接和间接。
直接故意指明知行为会侵犯信息且希望结果发生,如为诈骗买信息。
3.间接故意指明知可能侵犯信息还放任结果发生,像获取信息时意识到非法却为获利不管。
4.过失不算此罪,因疏忽意外获取信息不构成该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利益,在获取一批信息时,已经意识到可能涉及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但他为了能赚取钱财,对这种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结果不管不顾。这批信息包含众多公民的详细个人信息,小朱将其部分用于商业活动。而小李在整理资料时,因疏忽大意意外获取了一些公民个人信息。小朱和小李的行为被他人举报,案件由此展开调查。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获取信息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危害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小李是因疏忽大意意外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属于过失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过失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以小李的行为不构成此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