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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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自首方式在涉及到对信用卡诈骗行为实施者进行量刑定论时,对于其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首先,此类人员须主动向公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在此过程中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罪行;其次,若该人员已经面临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强制性措施,亦或是正在经历监狱服刑期,只要其能够如实陈述并承认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便可视为具备自首情节。

犯罪嫌疑人是从犯,在案发四年后选择自首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通常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过,这也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情况。如果从犯的作用较小、罪行较轻且主动投案,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明显的从轻处罚。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集资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对社会和个人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对于从犯来说,如果能够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法律通常会给予宽大处理,减轻其刑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自首者,法律可能会免除其处罚。 法院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来决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幅度。如果从犯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并且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那么法院可能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免除处罚。

集资诈骗从犯自首的,量刑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因为他们在犯罪中通常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所以可能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那也可能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集资诈骗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否主动投案,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一般来说,自动投案是明智的选择。自动投案不仅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还是法律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构在量刑时往往会对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酌情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