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回重审案件是不能移送管辖的,移送管辖需要在案件受理之后,并且案件审理之前进行移送,需要在一审的时候就移送管辖,发回重审已经不是一审的情况了,这种时候就不能移送管辖,没有权利。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内容是不需要重新送的,一般移送管辖权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这样才能保障到案件是否可以依法的处理,如果受移送的法院确定不属于自己本院管辖的,就需要向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后答辩期重新计算,案件从一个案件移送到另一个法院后,接收案件的法院就会重新立案,而《民事诉讼法》之中明确规定了法院立案后,会将诉状副本寄送给被告,被告受到副本后的十五日就是答辩期。

行政诉讼活动中移送管辖后不需要行政相对人重新起诉,但审理时间肯定是要重新开始计算的,而且移送管辖以后,接受案件的人民法院会对案件重新进行立案审查,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以后的第2天才开始计算的。

新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条件是法院已经受理,但是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这种情况下,根据民诉法规定,法院就会将案件移送给具备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如接受的法院认为其不具备管辖权,不得再次移送,只能由上级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