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管辖权积极冲突是指两个或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拥有管辖权。
其解决方式如下:
1.
级别管辖:
依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由哪一级法院进行
管辖。
像重大涉外等案件,有可能由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依据
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的联系来确定。
例如
合同纠纷,可由
合同履行地等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
特定案件由特定法院管辖,比如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
协议管辖:
双方能够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当多个法院有管辖权时,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
起诉,先
立案的法院管辖。
若
立案时间难以区分,则由争议法院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
指定管辖。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在A市,小李住所地在B市。后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
产生纠纷,小许打算起诉小李。A市和B市的基层法院以及A市的中级法院都认为自己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各方争执不下,小许不知该向哪个
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从级别管辖看,需判断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确定管辖法院级别,若该案件符合重大涉外等情形,可能由中级法院管辖,否则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方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B市法院有管辖权;因是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A市法院也有管辖权。
3、若双方有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则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4、多个法院有管辖权时,小许可选择其中一个起诉,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区分,由争议法院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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